成都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规定是怎样的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文庄律师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报销比例
(一)市医保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92%
二级医院 90%
三级医院 85%
年满50岁增加2%
年满60岁增加4% 例60岁 89%(三级)
年满70岁增加6%
年满80岁增加8%
同理递增,不超过100%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档次 缴费 卫生院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档 100 65% 60% 55% 35%
二档 200 90% 80% 65% 50%
三档 300 90% 85% 80% 65%
学生 120 90% 80% 65% 50%
(三)省医保报销比例
在支付比例公式(年龄*0.2+75)÷100基础上
50-59岁增加2%
60-69岁增加4% 例60岁87%+4%=91%
70-79岁增加6%
80-89岁增加8%
同理递增,不超过100%
二、办理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三、办理材料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
2.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医院须加盖公章);
3.未联网的医院须开记帐专用表,联网的医院特殊情况须开记帐专用表;
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5.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
6.中药复式处方;
7.出院病情证明。
四、报销条件
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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