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林权发证是行政许可吗为什么的问题,以及和林权证属于林业局还是土地局管理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林权发证是行政许可吗为什么(林权证属于林业局还是土地局管理)  第1张

一、林权证办理过程不合法要坐牢吗

如果你是通过私刻公章,伪造证照的形式,或者行贿办证人员来非法取得不属于自己的林权证,那就属于严重违法,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就很可能要坐牢,但如果你是无心错把别人的林权划入自己,发证机关又未及时发现,这种情况更正过来就行,并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二、林权证发放程序有哪些

1、林权登记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改变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的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2、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3、依法使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林权登记申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确认林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依法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人民政府确认林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依法使用国家所有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认林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4、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确认所有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确认林木所有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5、林权权利人提出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林权登记申请表;(二)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三)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它有关文件。

6、林权权利人提出变更和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林权登记申请表;(二)林权证;(三)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7、各级人民政府的林业主管部门是林权登记申请的受理机关并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接受林权权利人的登记申请后,首先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符合《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的理由或者要求林权权利人补充材料。

8、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如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登记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对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如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主张合法有效,属于林权权属争议的,应暂停登记申请的受理并移交权属争议调处机关处理后,依据处理结果,再重新受理;属于申请人侵权的,应停止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如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主张无效的,应继续受理。

9、公告期满后,需要进一步受理的,申请机关应组织有资质的林业调查队伍,现地核实申请登记的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林地及其地上林木坐落位置、小地名、所在林班和小班、林地面积、主要树种、林木株数、林种、林地四至等是否准确,申请材料中的权属证明材料是否合法有效,有关图件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界线是否与实际相符合。经现地核实后,数据准确、权属合法有效、图件符合实际的,申请受理机关应当自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林权登记并核发林权证书。否则,申请受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登记申请人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1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报请予以林权登记并核发林权证的请示进行审查、核准,防止出现重复林权登记或林地与耕地、草地、使用水面等登记发证重叠情况,经审查、核准无误的,准予登记并及时核发林权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审查、核准程序是林权发证的必需履行的程序,林权证内的发证机关盖章处只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盖章后生效,使用其他印章是无效的。

11、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核发林权证的,登记机关应当将核发林权证的情况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三、林权证不真实怎么处理

如果发现林权证不真实,应该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向当地林业部门举报,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2.联系律师或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如果涉及到土地征收等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

4.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总之,对于发现林权证不真实的情况,应该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林权证注销的规定

一、林权证证,一般是由当地林业局发放,是个行政行为。你撤销它一般由两个途径:

1、到发证机关申请复议,对林权证的不合法之处提出异议,如果得到采纳,那么会自行撤销。

2、你可以到发证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发证机关,要求法院撤销林权证。

我国《森林法》第三条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五、林权证多久下证

林权证的下证时间可以因地区、具体情况和相关程序的复杂性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林权证的下证过程需要经历以下步骤:

1.土地调查和测量:首先需要进行对土地的调查和测量工作,确定土地的边界和面积。

2.权属确认:确认土地的所有权属情况,包括林地的所有者和权益人。

3.相关手续办理: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如申请林权证、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4.审批和核准: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和核准,确保申请符合法规和政策要求。

5.颁发林权证:经过审批和核准后,相关部门会颁发林权证,确认土地的林权归属和权益。

总体而言,林权证的下证时间可能需要几个月到一年以上的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地区政府的行政效率、相关程序的复杂性、土地所有权的清晰性以及申请人提供的完整和准确的资料。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时间预估,建议咨询当地林业部门或相关行政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六、林权证怎么收回

1、到发证机关申请复议,对林权证的不合法之处提出异议,如果得到采纳,那么会自行撤销。也可以到发证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发证机关,要求法院撤销林权证。

2、林权证,一般是由当地林业局发放,是个行政行为。该证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盖章生效;属于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生效。2000年4月18日以前已经颁发的林权证(山林权证、自留山证等)仍然有效。

七、为什么林权证内有宅基地

1、林权证有四项权利即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林权证内的宅基地是林地使用权。

2、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即林权证持有者对宅基地上的林木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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