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叶某某拒不履行赔礼道歉义务,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刊登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与叶某某名誉权纠纷一案裁判文书主要内容。
法院判决显示,被告明知其驾驶的特斯拉轿车因撞击异物致底盘、轮毂受损,并出现火花情况。
后来又通过新浪微博向特斯拉公司法定代表人发送私信,希望获得原告特斯拉公司人性化关怀,原告也对案涉车辆的部分维修费用进行减免。
嗣后,被告又以“新特斯拉喷火报废”、“特斯拉喷火”等昵称, 在新浪微博平台上发布有关“外观完好无损”与事实不符的信息。
以及“那这车连豆腐都不如了”、“要坚持把客户送进医院或者牢房”、 “炸弹号”等带有贬损含义的言论。
上述行为,已经构成对特斯拉公司名誉权的侵害。
原告据此要求被告在新浪微博平台赔礼道歉,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原告特斯拉要求损害赔偿500000元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本院酌情确定被告向原告赔偿2000元,道歉内容需在微博置顶不少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