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债务重组税收问题(债务重组税收筹划)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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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这么操作的:1.乙公司以现金投资成立M公司,随后,以房产对其进行增资。
2、根据“财税【2012】4号”文,这是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属于“划拨”,免征契税。
3、根据“财税【2002】191号”文,投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4、根据“财税【1995】48号”和“财税【2006】21号”文,只要M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是房地产开发,就免征土地增值税。
5、2.乙公司转让M公司100%股权给甲,转让价格是1.5亿元加原先投入的现金。
6、依据文件同上。
7、3.丙公司投入M公司现金增资,或者以现金购买甲公司股权。
8、4.这三种税不交,但几道“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万分之五)是免不了的。
9、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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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务重组税收问题(债务重组税收筹划)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债务重组税收问题(债务重组税收筹划)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