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法人怎么强制注销公司(法人怎么强制注销公司 注册资金呢)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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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法人怎样强制注销
挂名法人的强制注销方式:1、与公司股东协商,要求撤销挂名法人。自己表达了不愿意挂名的意愿,如果不愿意的话,就到工商部门投诉,公司股东一般都会同意的;
2、辞职。如果是公司的员工被挂名法人的,在提出要求得不到批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辞职的方式,强制退出挂名法人;
3、行使法人权利。公司股东不让退出挂名法人,那么就可以通过行使法人一些真正权利,来迫使股东主动更换法人。比如需签字的不签字,收回自己的印章;
4、向登记部门反映。自己实在退出不了,可以到工商登记部门投诉,举报公司虚假登记的情况。当然在做出这一步之前,最好先向公司股东通报一下,有这样的决心,公司可能会选择变更法人的;
5、起诉。在无法找到股东或者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法人挂名。
法人转让怎么办理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5、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6、公司股东不可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如果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挂名法人怎样强制注销
注销的方法如下:
1、与公司股东协商,要求撤销挂名法人。自己表达了不愿意挂名的意愿,如果不愿意的话,就到工商部门投诉,公司股东一般都会同意的。
2、辞职。如果是公司的员工被挂名法人的,在提出要求得不到批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辞职的方式,强制退出挂名法人。
3、行使法人权利。公司股东不让退出挂名法人,那么就可以通过行使法人一些真正权利,来迫使股东主动更换法人。比如需签字的不签字,收回自己的印章等等。
1、挂名法人的意思是法定代表人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但实际公司的控制人是另一个是吧这个专门的术语叫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关系,我国公司法是承认这种存在的。
2、从形式上来说,公司构成单位犯罪,作为法定代表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如果只是显名股东(不在公司任重要职务,不参与公司管理),公司有实际的控制人来负责管理的情况,作为显名股东应提交能证明自己这种关系的证据(协议)。
3、这样就应该有实际控制人来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法人怎么强制注销公司
法人强制注销公司的流程:1、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办理注销登记,进行公告。
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怎么强制注销公司?
法人不可以注销公司!注销公司需要全体股东同意,由公司高管委派公司法人代表去注销公司!
如身份证被盗用,去注册了公司,可以先行报警后,再去工商局申诉,若工商局不受理,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局!
姓名权纠纷是指因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公民姓名权而引起的纠纷。
在实践中,姓名权纠纷主要有:
1.干涉姓名权纠纷,是指因干涉他人姓名的决定、使用和改变的权利而引发的纠纷。
2.盗用姓名权纠纷,是指因未经他人同意私自盗用他人姓名而引发的纠纷。
3.假冒姓名权纠纷,是指因冒用他人姓名,行为人完全以姓名人的身份从事活动而引发的纠纷。
4.故意混同姓名权纠纷,是指使用可能与姓名权人的姓名混淆的姓名,造成与使用姓名权人的姓名有同样效果而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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