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案例)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案例)  第1张

下列各项中,-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有(  )。

【答案】:A,B,C,D
本题考核先诉抗辩权。有下列情形之-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如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先诉抗辩权不得行使的情况包括( )。

【答案】:A、B、C
A选项债务人住所变更,无法先就主债务人财产进行赔偿,故无法行使。B选项债务人已经破产,中止执行程序,同A选项一样,先诉抗辩权没有了实现的基础。C选项保证人书面放弃,该权利自然无法实现。而D、E选项是具备该条件的。所谓先诉抗辩权,又称为检索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基于先诉抗辩权,可以拒绝债权人的请求,而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只有在主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以后仍不够清偿债务时,保证人才应就剩余部分的债务负责。在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的情况下,保证人所承担的只是补充责任,在主债务人有资产清偿其全部债务时,甚至保证人将不负责任。因此先诉抗辩权的存在,大大地减轻了保证人的责任,从而对鼓励担保、保障债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列人中享有先诉抗辩权的是( )。A.一般保证人B.连带保证人C.担保物权人

【答案】:A
本题考查对先诉抗辩权发生条件的理解。其中D可先排除,因抗辩权是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无此权;另外,C也可随之排除,因担保物权人有物权而无抗辩权;B也能排除,连带保证人对债务人负连带保证义务,无先诉抗辩权。仅剩A为可选对象。

在担保中,什么叫先诉抗辩权?求具体的例子说明!

所谓“先诉抗辩权”,其实简单一点说就是,如果债权人没有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程序,并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当然,只有在一般保证中才存在“先诉抗辩权”。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先诉抗辩权”会受到限制。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具体来说,比如A将一笔钱借给了B,C为B提供了担保,且为一般保证。如果B未能按时向A还款,A要求C承担担保责任,但如果此时,A还未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要求B回款且申请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则C即可以以“先诉抗辩权”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案例)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案例)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