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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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法律规定房屋继承必须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胡先生的母亲和哥哥自愿放弃继承权,那在公证部门现场签字时,他们需明确表示放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遗产管理人的指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未尽职责的民事责任】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管理人的报酬】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的通知】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遗产的保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房屋继承必须办理公证吗
法律分析:房屋继承是必须办理公证的。根据继承法和房地产法等规定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先办理公证、之后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其具体规定是房主死后其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一人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而法律还有规定的是,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房产必须公证吗
在我们中国,继承房产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但是,许多人在继承房产的时候,都会感到一脸懵逼,毕竟继承房产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简单。那么,继承房产必须公证吗?法定继承房产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摸索答案吧!一、继承房产必须公证吗?
1、继承房产是必须要公证的。因为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不管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都是不可以直接去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的,在此之前必须进行“继承权公证”。而继承人还需要携带房产证、户口本、死亡者的死亡证明以及其它有关的材料去公证部门进行继承权公证的程序,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获得“继承权公证书”了。
2、在公证的时候,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必须去公证部门签署同意书,同时逝者的父母、所有子女、配偶都必须去签字。需要注意的是:其他法定继承人必须提交自愿放弃继承权的证明哦。
二、法定继承房产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的复印件。
2、如果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话,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身份证和复印件一家授权委托书,且必须提供有代理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话,就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婚姻情况证明以及其它有关亲属关系的证明。
7、公证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或证明。
编辑总结:上文给大家介绍了继承房产必须公证以及法定继承房产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给到大家一些小小的帮助。如需探索更多相关内容,就可以继续锁定我们的网站哦!
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一、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1、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二、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材料;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房产权属证明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它材料。
房产继承是不是一定要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公证。因此,房产继承不一定要进行公证。若选择公证,需要准备好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无)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