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的具体案例和感想)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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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的具体案例和感想)  第1张

反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

法律分析:1、混淆行为。2、虚假宣传。3、商业贿赂。4、侵犯商业秘密。5、低价倾销。6、不正当有奖销售。7、诋毁商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1、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5)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6)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7)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8)欺诈性交易方法;
(9)侵犯商业秘密;
(10)掠夺定价;
(11)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大体有7类:1、欺诈性交易方法。2、商业贿赂行为。3、虚假广告。4、侵犯商业秘密。5、掠夺定价。6、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7、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许多创业者凭着自己的劳动和智慧战胜了一个又一个竞争对手,将公司不断做大做强,同时也有许多缺乏创新思维、经营模式落后、产品不适应市场的公司在竞争中被淘汰,还有一些公司在经营管理上技不如人、在创新求变上也落后与人,但在歪门邪道、投机取巧上胆大妄为,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挤垮竞争者,那么,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哪些呢?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大体有7类:
一、欺诈性交易方法:包括4种: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推销或者购买商品,采用行贿手段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为。它与合法的“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在于,贿赂所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在交易对方的正规账目中予以反映。
三、虚假广告: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使公众知道的方法,对产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四、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所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五、掠夺定价:掠夺定价是指经营者以挤垮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构成掠夺定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以挤垮对手为目的,同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为条件。但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而降价销售的商品等不属掠夺定价。
六、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经营者采用谎称有奖或者让内部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销售商品,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均构成欺骗性有奖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巨奖销售是指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行为。巨奖销售容易助长盲目消费,对中小企业是一种威胁,无形中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秩序,因而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业信誉是社会对经营者从事的经营活动所作的全面评价。这种评价反映了经营者的商业形象,形成了属于经营者的一种具有财产内容的特定的信誉。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行为主体须为经营者,方式为捏造事实、散布虚假消息。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给被侵害者造成损害的,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主要包括假冒和擅用他人商标、品名、包装等欺诈交易,以行贿方式战胜对手的商业贿赂,以广告等方式进行的虚假宣传,以不法手段刺探他人的商业秘密,以不合理价格打击对手的掠夺定价,以虚假奖励或高额奖金奖励促进销售,还有造谣、破坏对手的商誉等。

反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

法律分析:欺诈性交易、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广告、侵犯商业秘密、掠夺定价、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大体有7类:

一、欺诈性交易方法:包括4种: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推销或者购买商品,采用行贿手段以获得竞争优势的为。它与合法的“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在于,贿赂所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在交易对方的正规账目中予以反映。

三、虚假广告: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使公众知道的方法,对产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四、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所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五、掠夺定价:掠夺定价是指经营者以挤垮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构成掠夺定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以挤垮对手为目的,同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为条件。但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而降价销售的商品等不属掠夺定价。

六、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经营者采用谎称有奖或者让内部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销售商品,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均构成欺骗性有奖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巨奖销售是指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行为。巨奖销售容易助长盲目消费,对中小企业是一种威胁,无形中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秩序,因而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业信誉是社会对经营者从事的经营活动所作的全面评价。这种评价反映了经营者的商业形象,形成了属于经营者的一种具有财产内容的特定的信誉。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行为主体须为经营者,方式为捏造事实、散布虚假消息。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给被侵害者造成损害的,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
1.仿冒混淆行为:经营者通过实施混淆手段,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标识、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域名、网站名称等均属于相应保护客体。
2.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以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3.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做虚假宣传,或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经营者以盗窃、贿赂、欺诈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经营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相关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在明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情况下,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等情形。
5.违规有奖销售行为:经营者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抽奖式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6.商业诋毁行为: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7.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的具体案例和感想)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的具体案例和感想)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