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2020(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2023)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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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2020(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2023)  第1张

重庆房地产税征收标准2022

1、从价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1.2%。
2、从租计征: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2022

一、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是什么?

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的标准是:按照房价的百分之十到三十进行收取,并且需要严格按照当地的相关制度执行。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二、征收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重庆房产税2020实施细则重庆房产税计算公式重庆疫情期间房产税减免

在重庆市购买房子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房产税的,房产税也是税费的一种。相信大家对于重庆房产税的具体内容是不太了解的,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重庆房产税2020实施细则,顺便来说说重庆房产税计算公式以及重庆疫情期间房产税减免,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
一、重庆房产税2020实施细则
1、重庆房产税2020实施细则,目前的试点区域是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2、重庆房产税2020中征收的对象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住房。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3、在重庆房产税2020实施细则中规定,重庆独栋商品住宅和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为1%;4倍(含4倍)以上的为1.2%。同时,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为0.5%。
二、重庆房产税计算公式
(一)重庆房产税计算公式
1、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2、重庆房产税免税面积的计算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3、重庆房产税计算公式
(1)重庆独栋商品住宅和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为1%;4倍(含4倍)以上的为1.2%。
(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为0.5%。
三、重庆疫情期间房产税减免
1、重庆疫情期间房产税减免,对重庆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给予不少于2个月的应纳税款减免。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2、重庆疫情期间延期缴纳税款,对重庆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中小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重庆受疫情影响,不能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登记资料的,依法准予延长承诺期限。
以上就是关于重庆房产税2020实施细则,重庆房产税计算公式,重庆疫情期间房产税减免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2020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个人面积重庆房产税征收时间是每年的几月份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目前,重庆市已经正式出台了房产税的征收政策。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2020,顺便来说说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个人面积以及重庆房产税征收时间是每年的几月份。
一、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2020
1、重庆房产税征收试点区域
重庆房产税征收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2、重庆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住房。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4)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3、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2020
(1)从价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1.2%
(2)从租计征: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征收房产税。
二、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个人面积
(一)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个人面积
1、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个人面积是在60平米以下是可以免征房产税的。
2、独栋商品住宅和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为1%;4倍(含4倍)以上的为1.2%。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为0.5%。
(二)房产税的征税的计算
1、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2、免税面积的计算。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三)重庆税收减免与缓缴税款的规定
1、对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和缓缴税款。
三、重庆房产税征收时间是每年的几月份
1、重庆房产税征收时间是每年的几月份?重庆房产税在每年的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纳税人申报缴纳。应税住房转让的,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一并征收当年个人住房房产税。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地点为住房所在地。
2、重庆是试点城市,每年都是要按时申报缴纳的,逾期要收滞纳金。重庆是每年的5月和10月分别申报缴纳上半年和下半年的税。但是可以在5月份一次缴纳全年的税,但是不允许等到10月缴纳全年的税。换言之,重庆房产税只能提前付不能晚付。
3、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为房产权属登记日期的次月起。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4、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0月1-31日。应税住房转让的,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一并征收当年个人住房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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