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北京公积金提取四大变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如何在北京把公积金提取出来
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1、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在北京,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您必须是北京市居民,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您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您因病、残、失业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工作;
(3)您已经搬出北京市,并且满足搬出北京市的条件;
(4)您已经死亡,其家属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积金的手续
提取公积金的手续比较简单,只需要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首先,您需要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并准备好提取公积金的申请表。
其次,您需要在申请表上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您的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等。
,您需要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相关的手续费,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完成提取公积金的手续。
三、提取公积金的注意事项
1、提取公积金的时间
提取公积金的时间一般是每月的个工作日,您可以在当月的个工作日前,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手续。
2、提取公积金的金额
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一般是您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金额,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提取公积金的金额。
3、提取公积金的税收
提取公积金的税收一般是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您可以在提取公积金前,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总结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在北京把公积金提取出来的相关内容,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您必须是北京市居民,并且满足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残、失业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工作、搬出北京市等条件之一,提取公积金的手续比较简单,只需要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提取公积金的时间一般是每月的个工作日,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一般是您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金额,提取公积金的税收一般是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让您更好的了解如何在北京把公积金提取出来。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主观: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一、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租房自住的;(四)离休、退休的;(五)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七)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二)、(三)、(六)、(七)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针对第五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限定职工所购房的区域范围,只要是购建自住住房,无论是在京还是外地,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不影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二、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性质:(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北京住房公积金什么条件可以提取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购房提取:
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2、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3、注意:异地购房亦可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南方财富社保网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第一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
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确定的。公积金一年调整一次基数,单位一般都是在每年的7月份来进行调整的。提取公积金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后对材料审核,如批准提取,则会授权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北京公积金提取四大变化)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北京公积金提取四大变化)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