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上诉费用怎么收取(法院上诉费用怎么收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上诉费用怎么收取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而民事诉讼是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的。上诉同样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那么上诉案件费用要如何收取?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上诉费用怎么收取
如果是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用交纳受理费。如果是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依据案件类型按起诉标准交纳。
二、相关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上诉案件诉讼费的交纳,依据上诉的原因和案件的类型而定。例如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用交纳受理费。
上诉费用怎么收取
1、对于金额,财产案件上诉费为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数额计算,非财产案件,上诉费与一审案件受理费相同;2、对于缴费流程,需要一审法院开具诉讼费缴费通知书;
3、对于缴费方式,可以网上缴费,也可以现场缴费。
法律依据:2007年4月1日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知识拓展:1、上诉费用的多少直接取决于对一审判决数额不服多少,我举例说明,如一审判决原告向被告支付2万元货款,案件受理费为300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认为仅欠原告15000元货款,也就是说被告对一审判决多判的5000元不服,那么二审诉讼费就是按照5000元的标准来计算,即上诉费为50元,以上我是按照普通程序计算的,如果按照简易程序或者调解结案,则上诉费用还能减半;
2、对于非财产案件,二审上诉费数额与一审一样,一审多少,二审也多少;
3、如果发现法院立案部门计算的上诉费不正确,要第一时间联系沟通;
4、无论是网上立案还是现场立案,交纳上诉费都需要收到法院开具的缴费通知书,至于缴费方式则可以自由选择,如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
上诉费怎么交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应交到提起上诉的法院,是向一审法院提出上诉的交一审法院,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的则交二审法院。上诉费用的收取: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3、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到法院上诉流程:
1、上诉人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写明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原审(即一审)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2、将上诉状递交给法院一审案件的承办人,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3、上诉要激纳上诉费。你必须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 日内,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 免交。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没有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法院会按照撤回上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的费用怎么算的
进行民事诉讼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的,这就是说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按照标准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是有标准的,而不是乱收费。那么这个诉讼费怎么计算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上诉费用如何计算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2)申请费。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等等。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第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第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第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关于诉讼费问题,有以下几点尚需说明:
第一,如果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应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并分别由原告、被告、第三人交纳。
第二,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53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巧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第三,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的诉讼费用计算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复核,不得单独就诉讼费用的决定问题提出上诉。
上诉费用怎么收取?
法律分析: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如果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没有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预交。上诉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7日内仍未预交而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诉的请求和理由。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诉费用怎么收取(法院上诉费用怎么收取)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上诉费用怎么收取(法院上诉费用怎么收取)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