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治安寻衅滋事的认定(治安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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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寻衅滋事的认定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认定方式如下: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结伙斗殴的;(2)追逐、拦截他人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结伙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2)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过;(3)追逐、拦截他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5)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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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怎么认定
寻衅滋事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寻衅滋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前者违法,后者犯罪,程度前轻后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比较这两部法律的两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各项寻衅滋事行为都包含“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
▲何为“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具体指标要对照法释〔2013〕18号司法解释(两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各省份的有关意见规定。
▲如法释〔2013〕18号司法解释第二条对“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规定了“情节恶劣”包括“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等七种情形。
▲浙江省两院一厅《关于办理寻衅滋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1、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2、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
3、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
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四项行为之一而构成其他更重罪行,以重罪论处。”
寻衅滋事怎么认定治安处罚
寻衅滋事治安处罚的认定标准:如果行为人具有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等情形的,可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犯寻衅滋事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二、寻衅滋事可以报警,对于寻衅滋事罪,是属于一般的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逮捕是刑事诉讼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如果要决定逮捕的,是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批准的。
1、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可以延长至一个月,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2、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3、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4、最后是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一样,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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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寻衅滋事怎么认定
法律主观:
治安处罚法对寻衅滋事的行为的认定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等,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法寻衅滋事怎么定义
治安寻衅滋事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寻衅滋事行为有如下表现形式:(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
行为人战意蔑视社会道德、国家法纪、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出于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时对公私财物和人身权利造成侵害,但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财物。
寻衅滋事罪是指故意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治安寻衅滋事的认定(治安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治安寻衅滋事的认定(治安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