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举例)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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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举例)  第1张

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

1、房产的计税余值,

2、房产租金收入。

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征收房产税的意义有:

1、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与交易环节一次征收不同的是,房产税只要持有,就需每年征收。

2、这就要求市场购买者必须考虑今后持有房产的长期成本,结合自身的经济条件合理决策,有助于形成理性的需求。

3、有利于弥补地方政府的长期财政不足,过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可以在不增加土地资源的情况下,形成地方政府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4、还有利于,房产税还将增加地方政府的压力,让支出变得更加透明,因为地方政府可能将不得不向房屋所有人报告是如何使用这笔资金的。

5、有利于社会公平和资源节约,我国收入分配的差距越来越大,房地产市场也体现得尤为明显,而房价上涨又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

6、征收房产税一方面可以调节财富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另一方面土地和房产也是重要的社会资源,征收可以促使高收入者减少房地产的需求,实现社会资源的节约。

契税和房产税的区别是:

1、定义不同:房产税是向产权所有人征收财产税,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契税是当不动产产权转移时,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比例向业主即产权承受人征收的税收。

2、征税对象不同:房产税是向卖家征收的,而契税征税对象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人。

3、缴税时间不同:每年都要缴纳房产税,而只在房屋转让时,缴纳契税即可。各省、自治区可以在幅度范围内自行确定。

4、缴税范围不同:房产税不包括农村,为城镇经营性房屋,而契税范围无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税计税的依据和计税方法是什么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我们都知道现在无论是购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我们都是要缴纳一定的房产税的,那么在我国对于房产税的规定是如何的呢?我们应该如何计算我们所要缴纳房产税呢?下面就跟我一起来看看房产税计税的依据和计税方法是什么。
一、房产税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二、房产税计税依据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11,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11,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如果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具体办法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一般都转移到承租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产税计税的依据和计税的方式,大家可以根据我的给出来的意见来计算自己的房产税,希望我的整理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

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法律分析: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年进行征收,分期缴纳。《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简漏备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搜宽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拦毁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法律分析: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是不包括土地的价值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所谓从价计征,是指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所谓从租计征,是指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举例)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举例)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