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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一览表(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一览表)  第1张

车祸伤残9级赔偿标准表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 九级伤残赔偿 计算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 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 伙食补助费 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的,可以算至评残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 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30293元÷365日)×误工天数 5、护费费陪护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或(40元---60元)×陪护时间 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 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8、 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年×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56516元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20年×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13752元(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5年×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5年×0.2(九级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9级伤残赔偿计算表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九级伤残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9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

一、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六)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九)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一)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1、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
      2、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9级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9级工伤赔偿标准一览: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人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 cm或三处以上1cm的瘢痕;
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等。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伤鉴定标准九级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当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发生争议,要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要根据工伤具体赔偿标准相关法律规定及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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