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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一年什么意思(缓刑一年什么意思啊)  第1张

缓刑1年是什么意思

缓刑一年的意思是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但是暂缓一年执行并设置一个为期一年的考验期,在考验期进行社区矫正,没有发现新罪、漏罪也没有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缓刑期间规定的,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缓刑不适用累犯和首要分子。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并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2、如果未发生法定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一年什么意思

缓刑一年是指对罪犯先不执行刑罚,然后考验一年,期满后,罪犯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发现犯罪分子符合缓刑条件的,会同时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间,罪犯遵守法律规定的,原来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没有遵守法律规定的,会撤销其缓刑,然后执行原来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法律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一年什么意思

缓刑一年是指暂不执行刑罚,相关规定如下:
1、缓刑一年是指暂不执行刑罚,给予一年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不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2、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一年可以去外地吗
1、缓刑一年可以去外地,但是要申请批准;
2、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被判一年缓刑会被单位开除工作吗
1、判处缓刑的,一般对工作有影响,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缓刑的,可能会被开除公职;
2、企业员工被判处缓刑的,如果依照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有辞退的规定的,会被解除劳动合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缓刑会被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法律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1年是什么意思

一、缓刑1年是什么意思
1、缓刑1年就是在判决后的1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1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在1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刑法上的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它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缓刑具备以下几个性质。
条件性,缓刑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具有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刑罚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缓刑规定不执行原判刑罚附有严格的条件,只有通过了规定的条件才能免除刑罚的执行,对于不符合缓刑执行条件的,不但不能视为刑罚已执行,还要恢复原判刑罚的执行。
期限性,缓刑规定不执行原判刑罚有一定的考验期,只有通过一定时期的考察,才能检验出犯罪分子是否得到改造,刑罚的目的是否达到,从而决定原判刑罚执行与否。
减缓性,减缓性就是对实刑执行强度的减轻,执行期间的延缓,给轻刑罪犯在执行中一定的宽大,体现了我国刑法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立法宗旨。根据缓刑犯改造的表现,延缓后仍有继续执行的可能性。

缓刑一年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缓刑一年是指暂不执行刑罚,给予一年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不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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