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廉租房怎么申请(廉租房怎么申请啊)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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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怎么申请(廉租房怎么申请啊)  第1张

廉租房怎么申请

住房属于保障性住房,各地都有相应的廉租房政府,是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廉租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廉租房怎么申请


1、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员可到市或县级房管局领取廉租房申请表,一般在房管局设有保障房管理窗口,可咨询窗口人员。如果没有话,可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申请,领取申请表。
2、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人员应该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家庭核准证或城市居民低保证以及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居委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等资料。
3、受理审核: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一般95个工作日之内。由住建部和民政部发起审查,主要对申请对象的资产、收入、住房情况进行审核调查。如有自有私房的还需要入户调查。对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的人,应该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4、摇号配租:摇号中,进行配租廉租房,对符合条件的廉租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与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廉租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而对于未摇中的申请人员,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廉租房配租时间
以北京廉租房申请为例,首先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北京廉租房申请。受理、配租需要的时间如下:
1、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北京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综合每个步骤需要花费的时间来看,申请廉租房到配租至少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

廉租房如何申请


1、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满足廉租房申请要求的居民,需要准备好户口簿、个人身份证、房产证或者无房证明、低保证明等材料,到社区街道办或者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社区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填写相关的表格。
2、街道办或者社区居委会审核和公示:
街道办或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如果实际情况与申请情况一致,会将申请人租房的情况进行社区公示,公示后完成仍然没有问题的,上报当地房管部门。
3、房管部门或者住房保障部门复审:
房管部门或者住房保障部门会根据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如果发现问题将会对申请材料予以退回,如果没有问题则送到民政部门继续核查。这个过程一般不超过15个有效工作日。
4、民政部门审核:
民政部门主要审查的内容为申请人是否属于低保家庭或者低收入在册人员,如果发现申请人不具备条件,则将申请材料退回,达到条件者则将信息反馈给住房保障部门。
5、公示和登记:
经过了一系列的审查以后,住房保障部门会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材料向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公示以后没有问题则可以办理登记手续。
廉租房可以出租吗
廉租房是不可以转租的。廉租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是廉租住房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于转让廉租住房行为的,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严肃处理,直至收回廉租住房,并取消该家庭在一定时间内再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
停止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

廉租房要怎么申请


廉租房,是给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因此,廉租房的申请与核准都是有着一定要求的。那么廉租房具体要怎么申请呢?接下来,各位小伙伴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廉租房要怎么申请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廉租房如何申请

申请流程稍微复杂,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先准备好申请廉租房的相关文件,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4、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二、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三、申请廉租房的后期流程:
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2、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4、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5、签约、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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