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被留置了几乎没有不判刑的(被留置了几乎没有不判刑的)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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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留置了几乎没有不判刑的(被留置了几乎没有不判刑的)  第1张

留置就意味着一定有犯罪行为,会被判刑吗?

留置并不等于一定会被判刑。留置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为了保证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可以采取留置措施,对其实施强制约束,限制其人身自由。
但是,仅仅被留置并不等于已经被判有罪,更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刑。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被留置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调查取证工作,如果最终查明其没有犯罪行为,将会被释放。如果查明其有犯罪行为,才会被移交审判机关进行审判。
如果最终被判定有罪,其可能会被判刑,但刑期长短将取决于具体的案情和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度。同时,被判有罪也并不意味着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者免除刑罚。
因此,留置只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不等于一定会被判刑。留置期间应当尊重留置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被留置的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实说明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留置人会判刑吗?

您好,留置为24小时,不需要判刑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被留置了几乎没有不判刑的

      公职人员留置后是否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压在被调查公职人员心里边的大石头:一旦被判刑,开除党籍是必然的,很有可能公职也保不住,相关待遇就更不用说了;也是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头顶上的紧箍咒:把人给留置了,结果移交不出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那是对审查调查组工作的否定,不仅丢面子,甚至还可能被追责。
      先不讨论现实状况如何,且看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一、留置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不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可以对被调查人实施留置的具体情形:“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可见,留置的前期条件是:“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涉嫌犯罪这个好理解,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是什么意思呢?
      参照相关规定,”严重职务违法“指根据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事实及证据,被调查人涉嫌的职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能被给予撤职以上政务处分。
      我们知道,政务处分的种类有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二十四个月)、撤职(二十四个月)、开除六种,只要被调查人涉嫌的职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能被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就可以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由此可见,留置被调查人后,不一定就非得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可以只给予被调查人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二、追究刑事责任就一定要留置吗?
不一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且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或可能逃跑、自杀,或可能串供,或可能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所谓“已经掌握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违法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违法犯罪事实是被调查人实施;3.证明被调查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部分违法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违法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违法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违法犯罪行为的事实。办案实践中,被调查人贪污受贿数笔钱款,监察机关通常只要查实其中一笔(超过3万),即可办理留置措施!
”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重要问题是指什么?指对被调查人涉嫌的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在定性处置、定罪量刑等方面有重要影响的事实、情节及证据。
      由此可见,如果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及证据已经查实,并且没有“需要进一步调查的重要问题”,那就没有必要采取留置措施。
三、留置必须满三个月吗?
不一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被纪检留置人员一定会判刑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是为了方便监察机关调查,而被留置人有没有罪,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一)处理。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决定。(二)建议。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三)问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权限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四)移送起诉。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被调查人、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依法对被移交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留置官员有不判刑的吗

法律分析:监察委留置不等于判刑。对任何人认定其有罪及判处刑罚的,只能是人民法院。监察委留置的案件,侦查部分由其完成;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被留置了几乎没有不判刑的(被留置了几乎没有不判刑的)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被留置了几乎没有不判刑的(被留置了几乎没有不判刑的)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